全国青少年传统体育项目比赛竞赛规程(武术)
来源: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一、赛事简介
本次比赛为引导广大青少年在科学应对疫情中“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热爱运动、增强体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比赛活动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比赛活动的通知》,中国青少年宫协会面向青少年开展全国青少年传统体育项目比赛武术项目。
全国青少年传统体育项目比赛坚持公益性,赛事任何环节,任何单位都不会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参赛材料费、器材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会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比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会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不会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不会借比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不会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或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转嫁比赛活动成本。
本次比赛坚持自愿原则,不强迫、诱导任何单位、学生或家长参加。比赛以及比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任何单位不得借比赛活动进行相关营销、促销活动。
二、报名参加比赛时间
2022年7月至8月
三、比赛项目及组别
(一)个人单项:分设男子组、女子组:中学甲组、中学乙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小学丙组
1. 中学甲组(16-18岁组,2003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
(1)自选套路:长拳、刀术、枪术、剑术、棍术;南拳、南刀、南棍;太极拳、太极剑;
(2)传统套路:
传统拳术: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传统器械: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
(3)规定套路: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
(4)对练:男女分组进行比赛。
2. 中学乙组(13-15岁组,2006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
(1)自选套路:长拳、刀术、枪术、剑术、棍术;南拳、南刀、南棍;太极拳、太极剑;
(2)传统套路:
传统拳术: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传统器械: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
(3)规定套路:24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
(4)对练:男女分组进行比赛。
3. 小学甲组(11-12岁组,2009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
(1)自选套路:长拳、刀术、枪术、剑术、棍术;南拳、南刀、南棍;
(2)传统套路:
传统拳术: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传统器械: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
(3)规定套路:24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
(4)对练:男女分组进行比赛。
4. 小学乙组(9-10岁组,2011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
(1)自选套路:长拳、刀术、枪术、剑术、棍术;南拳、南刀、南棍;
(2)传统套路:
传统拳术: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传统器械: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
(3)规定套路:国家规定套路初级拳三路、少年规定拳、24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
5. 小学丙组(6-8岁组,2013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1)自选套路
拳术:长拳、南拳;
(2)规定套路
国家规定套路初级拳三路、少年规定拳、24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
6. 比赛时间:
(1)42式太极拳5-6分钟,24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42式太极剑3-4分钟;
(2)传统类拳术、器械不少于1分钟;
(3)对练不少于50秒;
(4)其他规定套路不做时间要求。
(二)集体项目
1. 根据学龄设中学组、小学组。
2. 限6人以内,不分性别,不分项目,时间2分钟以上,可配乐(不含说唱);
四、参与方式
1. 各地小学、初中、高中适龄青少年自愿参加,全程免费。参加活动的未成年人需身体健康、本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比赛并经监护人同意。
2. 本次比赛以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各地青少年宫、学校可根据当地防疫政策和自身条件,参与比赛活动。
3. 下载并安装“骄科云服务”APP,完成用户注册,点击首页活动“全国青少年传统体育项目比赛——武术赛项”,即可报名参赛。报名后登录:www.zqsng.com初审通过后上传参赛作品。

五、比赛办法
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12年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 各组别比赛均按无难度要求评分办法执行。
3. 各单位最多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
4. 各单位可报集体项目一项,限6人以内。
六、奖项设置
1. 个人单项赛男、女分别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录取前1—8名,二等奖录取9—16名,三等奖录取17—32名颁发奖牌及证书;人数不足按实际报名人数减1录取。
2. 集体项目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及证书。
3. 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各组别前8名:获得各组别个人项目比赛前8名和对练、集体项目前8名的积分之和排定名次。(个人比赛按9、7、6、5、4、3、2、1计分,对练、集体项目双倍计分)总分多者名次在前,若总分相等,则按第1名多者排前,以此类推。
4. 评选“优秀运动员”、“优秀组织奖”、“优秀教练员”若干。
5. 比赛最终成绩及证书可在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骄科云服务”APP内查看。
七、视频要求
1. 所有参赛视频均为近6个月内拍摄。
2. 参赛视频须是横版拍摄的MP4或MOV格式,视频文件大小应在300MB至600MB之间,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可以配音乐。
3. 参赛视频须按规定格式“姓名——联系方式——参赛单位——项目类型——赛项名称——组别”进行命名,如:张三——13512345678——某市青少年宫——个人单项——自选套路(长拳)——男子组小学甲组。
4. 参赛视频严禁违背社会公德,严禁植入广告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像、图片、图标、旗帜、标语、文字、声音等。
八、回避范围及方式
1. 回避范围
回避是裁判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比赛活动实际,如果裁判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参赛选手的近亲属;
(2)与参赛选手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
(3)担任过参赛选手的辅导老师、指导老师、教练的;
(4)与参赛选手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
2. 回避方式
裁判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回避的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裁判有上述(1)、(2)、(3)、(4)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裁判在活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上述(1)、(2)、(3)、(4)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的,协会决定其回避。裁判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九、异议处理机制
1. 全国青少年传统体育项目比赛接受社会的监督。
2.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全国青少年传统体育项目比赛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绩公示期内向协会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 本协会在接到质疑时应积极对成绩进行复核,核查后5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者进行解释说明,如发现提出异议确实属实积极改正并纠正比赛成绩,重新公示。
十、免责声明
1. 未经本协会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本赛事名义开展的活动均属假冒、侵权。
2. 未经当地防疫、教育部门和本协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本赛事名义组织线下聚集。
3. 本协会不会以本赛事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更不会以本赛事名义举办夏冬令营、培训班,捆绑销售器材商品、书籍材料等。本赛事也不存在任何指定器材、指定培训机构、指定教材等。
4. 所有上传视频,协会有权利在互联网上进行发布展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协会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转载构成侵犯权利。
十一、其它
1. 关于比赛规则的任何补充、修订,将在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对凡是规则中未说明及有争议的事项拥有最后解释权、补充权和决定权。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联系人:褚晓宇
技术支持:深圳市骄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1:黄龙
电 话:13826596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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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93806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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